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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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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门时间·编辑部 · 2026-07-21
文化和旅游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3月31日起全国推行,首次新增《研学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文本明确旅游费用包含课程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九类必要费用,杜绝模糊纠纷;划分双方权责,旅行社须按约服务、落实安全保障,未经同意不得转团拼团;规范变更解除规则,按境内、出境研学分类明确不同时间节点的费用扣除标准;合同附报名表、行程单、游客安全信息卡三大附件,行程单须列明所有细节,禁用模糊用语。家长签约时应重点关注安全保障、保险配置、课程安排等条款,确保研学行程可核查、可追溯。(核心结论:首个研学专属合同范本落地,家长签约时需核对费用明细、权责划分和退改规则,拒绝口头承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企业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新增了《研学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现将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示范文本推行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引导规范旅行社合同行为,防范和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引导企业良性竞争,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本合同文本作为推荐性示范合同文本向社会公开,可登录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ct.gov.cn)或市场监管总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amr.gov.cn)自行下载。在推行、使用中若发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报告。 

  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2026年3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国家旅游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3〕55号)、《国家旅游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4〕72号)、《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旅办发〔2014〕176号)同时废止。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