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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基(营)地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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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门时间·编辑部 · 2026-08-10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与文旅局联合开展2025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推荐认定工作。评分细则涵盖多个维度:每年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占3分;卫生条件要求环境整洁、空气清新、厕所布局合理、垃圾箱分类设置且日产日清占5分;研学课程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过程占10分,课程体系完整且主题围绕黄陂传统文化、革命历史、自然环境、科技教育等资源占10分;安全保障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占7分,建立多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反馈机制占5分,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明确责任人占4分,购买足额研学相关责任险占5分;综合评价要求学校、师生、家长、社会评价良好占3分,建立投诉处理制度且处理及时稳妥占3分。总分100分的量化评审为家长判断基地质量提供了具体参照。(核心结论:区级基地认定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审,家长可对照评分维度评估机构实力)

区教育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基(营)地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7〕28号),推动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构建研学实践资源网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和范围

全区范围内,凡符合《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附件1)的优质资源单位,均可申报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其中,基地主要指我区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营地主要指区各行业现有的,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优质单位。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基地和营地,此前已认定为区级的研学旅行基(营)地不重复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自评申报(2026年4月11日前)

有意愿申报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的单位,对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研学基(营)地评分表》,如实进行自评。

自评达到《研学基(营)地评分表》达到80分以上的单位,按《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分类别填写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附件4),向黄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二)实地考察(2026年4月18日前)

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逐一现场考察(安全保障、课程管理、食宿安排等为重点考察内容)。

(三)公布认定结果(2026年4月底)

拟认定的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名单将在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文公布,并实行动态监管。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周满珍;联系电话:85906130。

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王崇洁 ;联系电话:15902716238 。

附件:

1.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

2.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3.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4.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申报表

5.研学旅行基(营)地评分表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      武汉市黄陂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1

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条件

一、基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省教育厅 省旅游委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教基〔2018〕1号)中对教育部门选择提供研学旅行服务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6项基本条件。属于下列主题类别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类。包括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红色传承(革命传统教育)类。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赓续红色基因,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类。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类。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类。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6.劳动实践类。包括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学农实践基地、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参与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体会平凡劳动中的伟大,增强通过劳动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

(二)优选条件

1.单位性质为公办或公益性。

2.区人民政府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3.周边交通便利,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能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合理编排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线路,满足学生不同的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4.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能持续加大自有经费投入研学旅行服务。

5.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6.在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二、营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省教育厅 省旅游委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教基〔2018〕1号)中对教育部门选择提供研学旅行服务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6项基本条件。

(二)优选条件

1.单位性质为公办或公益性的。

2.区人民政府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3.周边交通便利,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有若干个不同类型、适合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基地和场所,能够满足学生3-5天开展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4.编有近中期(3至5年)发展规划,能持续加大自有经费投入研学旅行服务。

5.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住宿、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6.在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附件2

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营)地申报材料清单

一、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单位(以下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1.《黄陂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推荐表》;

2.《研学基(营)地评分表(自评)》(见附件5);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1000字左右);

4.申报单位研学实践课程(主题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

5.申报营地的需要提供整合周边资源的研学旅行线路及资源简介;

6.如已被认定为各级各类教育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科技教育基地等),提供公示、认定佐证材料(含认定文件、公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