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开 发 区 第 一 小 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4〕1号、《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24〕1号)、《教516号黄埔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我校课后服务工作,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现就我校430课后服务工作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一、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2026-2027学年430课后服务遴选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课后素质兴趣学习活动: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德育活动、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科技活动、劳动实践、社会活动等,全面提升学生德育、美育、体育、劳育、科技、艺术等素质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幸福人生奠基。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具体以校历时间为准)
(三)服务地点:
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校园内
三、遴选工作事项
(一)机构准入资格
1.机构必须在黄埔区2026年遴选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白名单内;
2.业务范围为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 兴趣拓展课程。
3.具备所需的专业人士、技术和设备等保障能力。
4.从业人士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 号)对从业人士的基本要求,并参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开展准入查询,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
5.兴趣拓展类课程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粤教监管函〔2023〕3号)要求。
6.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其财务管理应满足《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2025年度年检合格,无行政处罚或活动异常或违法失信记录。
7.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少年宫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应取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8.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参与课后服务的,应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按规定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2025年度报告,无行政处罚或活动异常或违法失信记录。
(二)机构服务要求
1.第三方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黄埔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引入的第三方机构托管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负责好学生的安全,严格管理和服务的规程,保证让学校放心,让师生和家长满意。
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到校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的意识。
3.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必须为服务的学生购买相关保险。
4.学校仅提供场地,引入的第三方机构要负责准备个性化服务需要的消耗品购置、设备设施维护、水电费等支出;每次到校服务的人员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教室设备,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更新。
5.确保每日准时到校开展服务,不迟到,不早退,服务收费价格不得高于黄埔区少年宫收费标准。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必须强化责任,有教育情怀,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将家长需求、学校资源有机融合,助益学生素质发展。
6.须配齐配足课后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
7.必须立足公益普惠的出发点,服务学生、服务学校。严禁利用学校为宣传阵地,通过其他方式宣传或开展校外增值服务。接受学校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8.引入的第三方机构须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
9.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必须保证其所作的承诺、投标期间所展示的条件、服务标准等均不得降低,否则学校可立即解除合同。
(三)机构纪律要求
1.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要求学生参加,或者无故拒绝、推诿有意愿的学生参加。
2.严禁有师德问题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
3.严禁借机组织学科性集中补课或集体补课。
4.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以任何形式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它商业行为。
5.严禁违规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
6.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
7.服务机构在开展的相关兴趣活动项目,须在服务机构的经营许可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
(四)评估机制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分别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对准入机构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将满意度调查作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服务评价的重要参考。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家长、机构三方商议优化服务内容与标准。
(五)退出机制
1.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2.第三方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3.第三方机构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4.第三方机构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的。
5.第三方机构有扰乱学校秩序、不遵守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资质的。
7.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8.年审有不良记录的。
9.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如果出现退出机制里的1-9条,学校将终止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六)评审流程及要求
1.成立评审小组。学校成立由家长、行政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总数9人,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50%)根据现场宣讲情况,并综合考虑本次投标第三方机构的资质、管理能力、师资力量、办学经验、社会信誉度、资金投入、收费合理、开办方案、资料齐备等,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民主决定第三方机构。
2.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将遴选结果报学校430课后服务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1.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6:00
2.联系人:陈老师
4.递交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保安室
5.递交资料清单及要求:
(一)教育行政部门、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或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的公司资质等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办学许可证(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
(4)机构介绍及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质文件等。
(二)对拟安排进入校内进行服务的管理人员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以及专职、兼职教师数量及来源、管理安排情况、个性服务课程表,合法性及收费标准等说明材料。
(三)课后服务内容实施方案、基本责任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时间、服务安全措施;为托管学生购买保险;把家长需求和学校资源有机融合;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不利用学校为宣传阵地通过其他方式宣传或者开展校外增值服务等。
(四)证明公司实力的资产状况、经营方案、特色优势、经营经历及业绩、从事学校校内托管服务成功案例等内容。
6.遴选地点及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相关机构负责人
7.每个服务机构只能提交一份服务方案,否则不予受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参与遴选;不允许分包、转包,否则我校有权取消该机构遴选资格。
9. 本方案解释权属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